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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25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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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婚姻律师,郑州离婚律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转让费);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一方所有,婚后由双方共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

1、一方的婚前存款和投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专用的东西。

6、他应当认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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