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大连市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可按政策由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上限为1.2万元,大幅提高门诊医保待遇的同时,解决了以往在门诊看病依靠个人账户导致的“有病不够用,没病用不着”等问题。
权威解读:参保人门诊买药看病一年最高报销1.2万元职工医保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靠着个人积累运行的门诊保障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参保人员日益增长的门诊医疗保障需求,医保个人账户的局限性逐步凸显,主要是个人积累模式保障功能不足,家庭成员间不能共济使用,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用不着。为此,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省统一政策标准,我市于年1月1日启动实施,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向社会互助共济模式转变。
大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马莹告诉记者,大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可按政策由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上限为1.2万元。新政实施后,参保人门诊医保待遇大幅提升。
报医院级别确定: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70%医院报销比例为60%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倾斜政策●家庭医生签约: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享受退休待遇人员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比如说,退休人员如果与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报销比例能达到85%(70%+10%+5%)。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无须申请,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即可,凡因病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费用均按政策予以报销。原有“慢病”待遇已归并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不再需要通过检诊,就能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门诊共济保障主要是由原来的按病种保障过渡为按费用保障,对于目前按费用保障尚不能覆盖的,比如说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这些费用比较高的病种,暂时仍实行按病种保障。
办理方式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共济使用,市医保部门已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线上办理通道,参保人可到“大连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