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北戴河区牛头崖镇工作人员李国良私车公养问题。年5月至9月期间,李国良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分3次为其私家车加油,涉及金额.85元。年12月,李国良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费用已收缴。
2、海港区驻操营镇民政所原所长周继成协助他人骗取国家补助款问题。年4月,时任驻操营镇民政所所长周继成明知该镇南关村村委会原主任杨秉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在杨秉成表明申请款项用于弥补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依然审核上报并帮助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元。年12月,周继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取消副科级待遇。
3、昌黎县安山镇白官营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白连海等人非法收取村民宅基地款问题。年至年期间,白连海私自指示村会计白贺凤收取村民房基地款及村民超长超宽房基地罚款元,在未列入村级财务账情况下直接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购买物品送礼、支付村集体招待费、支付个人上礼费用等各项支出,2人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8月,白连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白贺凤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牛头崖管理区马坊甸村会计杨晶宝私存挪用国家补贴款问题。年至年期间,杨晶宝私存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7元,未及时上交村集体账户,年私自挪用其中.83元用于治病。年10月,杨晶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补贴款已足额缴返。
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定兴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大为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报销非公务车费用问题。年、年春节期间,陈大为以年节联络感情为由,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金。年至年,北南蔡乡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值班费、加班费等补贴,违规报销非公务车维修等费用,时任该乡党委书记陈大为负有责任。年1月,陈大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继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年5月16日晚,李继军应在该县调研扶贫项目的某公司相关负责人邀请,聚餐饮酒,费用由该负责人承担。年1月,李继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工作人员曹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年至年,曹乐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共计1.9万元。曹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11月,曹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来源:保定纪检监察、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