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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肆虐全球,各国对检测试剂盒、防护服、医用口罩这些防疫医疗物资的需求剧增。作为全球生产大国,中国在有效控制疫情后,迅速复工复产,努力为全球抗疫提供大量急需的防疫物资,受到了各国各界的高度肯定。
医疗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的健康直接相关,相应的法规要求必不可少。此外,企业涌入到防疫物资生产/出口的行列,也有可能忽视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常说“风险与机遇并存”,对出口防疫物资的外贸企业和制造商来说,会存在哪些风险?针对防疫物资的出口,都有哪些要求?
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年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自年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且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需要采用不同的申请管理办法。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全球疫情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个人防护用品成为挽救生命的关键物资,各国(地区)对防疫物资进口标准的把控也更加严格。随着疫情的发展,相应的要求/*策也会随之发生变动。
以美国为例,医疗器械投放美国市场需要进行FDA注册。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FDA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Ⅱ、Ⅲ,其中Ⅲ类风险等级最高),不同的产品注册费用和周期都不尽相同。
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年4月3日获EUA授权的国内口罩商仅2个厂家。4月24日,获得EUA授权口罩国内生产企业增至74家。但是随着EUA更新申请标准,在5月7日更新的EUA授权名单中,国内口罩商锐减到了只剩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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