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连花清瘟胶囊、口罩等防疫类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监督检查。
由于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加上多地宣布止咳、退热、抗病*、抗菌素类药品,取消实名登记环节,一些群众开始囤药、囤防护用品。为了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规范防疫类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明确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五)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六)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的;(七)法律、行*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对连花清瘟胶囊、口罩等防疫类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该局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通讯员徐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