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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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公司简介
公司理念
第一章总则
1.范围
2.目的
3.生效与解释
4.修改与添加
5.发布
第二章员工聘用
1.招聘
2.入职手续
3.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
4.试用期
5.人事档案
6.专有服务和专职工作
7.岗位或部门变化
8.聘用终止
第三章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
2.考勤管理
3.迟到、早退与缺卡
4.旷工与离岗
5.加班
第四章休假
1.法定节假日
2.年假
3.病假
4.工伤假
5.婚假
6.产假和陪产假
7.哺乳假
8.丧假
9.事假
10.请假程序、审批权限及其他
第五章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
2.职业道德
3.保密协议
4.知识产权
5.职业着装
6.语言与态度
7.公司财产
8.协作原则
9.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第六章劳动纪律以及处罚
1.轻度违纪
2.重度违纪
3.严重违纪
4.处罚标准及措施
第七章薪酬和福利
1.*策
2.工资的调整
3.薪酬发放日
4.日薪/时薪计算方法
5.个人所得税
6.保险及医疗期待遇
7.住房公积金
第八章行*日常事务
1.出差管理
2.办公环境安全管理
3.会议室管理
4.办公用品申请
5.公司财产
补充说明
前言
欢迎您加入XXXXXX技术有限公司!
希望您在这个平台上,尽情的展示、发挥您的才华,并以成为XXXXXX公司一员为荣,更期望公司与您有一个长久而又互利的合作,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本《员工手册》旨在为员工提供公司*策、规章制度及流程信息,是公司对员工管理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与您签署的《劳动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司员工,您应该了解并遵守本手册所述全部内容。公司综合管理部亦会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组织会议的形式就本《员工手册》内容对您进行培训,以帮助您全面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有些*策和待遇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将对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发布。
您的直属上级将负责您的培训、考核、工作安排及职业发展。当您在工作上有疑问或遇到困难时,请首先与您的直属上级沟通,当他/(她)无法帮您解决问题时,请与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联系,他/(她)会指导您并帮您找出问题的症结,或引导您寻求公司管理层的帮助。
本手册可能无法覆盖您在公司工作期间遇到的所有问题,因此您在阅读或执行《员工手册》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您的部门负责人或综合管理部的同事咨询和确认,以免产生误解或违规行为。
最后,祝愿您在XXXXXX工作愉快!
公司简介
XXXXXX技术有限公司略
公司理念
公司核心价值观
公司使命
公司愿景
第一章总则
1.范围
除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本《员工手册》(亦称“本手册”、“本守则”等)内容适用于XXXXXX技术有限公司(亦称“XXXXXX(XXX)、公司”等)所有员工。人才公司派遣人员及临时雇用人员,除劳动报酬等另有规定外,也必须遵守本守则。
本《员工手册》为《劳动合同书》之附件,与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目的
本《员工手册》旨在使员工能够较全面地了解公司的主要*策、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并通过确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环境以及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实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目标。
3.生效与解释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属XXXXXX。本《员工手册》颁布后,公司颁布执行的相关解释及补充规定同本《员工手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修改与添加
4.1经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有权随时对本《员工手册》的内容进行删除、修改和添加。
4.2本《员工手册》所述*策方针或规章制度的任何变更、删除、添加都将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对全体员工有约束力。
5.发布
5.1本《员工手册》采用电子版及/或书面版形式发布。电子版将由综合管理部采取电子邮件及/或钉钉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全体员工邮箱及/或钉钉系统;书面版将留存于综合管理部,您可以随时向综合管理部借阅。同时,综合管理部将在公司显著位置将本《员工手册》予以张贴发布。
5.2综合管理部将对《员工手册》每一次的更新以书面形式进行存档。
第二章员工聘用
1.招聘
1.1员工的品行将被作为招聘首先考虑的因素。
1.2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公司将通过参加招聘会、猎头机构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或通过内部招聘及员工举荐的方式进行人员的引进。
1.3公司鼓励员工积极举荐候选人,请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若未提前告知且候选人已经入职,公司有权利与此候选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4招聘原则:“依法用工,双向选择”。招聘方略:“以人为本,因才施用”。
2.入职手续
2.1报到
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交下列入职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一致;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一致;
3)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一致;
4)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5)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
6)医院体检报告;
7)其他公司要求提交的材料信息(例如人员信息表、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
2.2录用条件
被录用员工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2)原劳动关系已解除;
3)热爱本职工作,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如实报告个人经历,无欺骗、隐瞒行为;
5)成功通过员工背景调查;
6)经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符合公司标准。
2.3开通电子信箱及相关文件的发送
综合管理部将在员工入职当天为员工发送电子版的《员工手册》,并请新员工认真阅读后签署《员工手册》确认书交至综合管理部存档。如拒不签署的,则视为不认可公司管理文化,对于该等员工,未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不予录用;已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视为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2.4入职体检
2.4.1入职前3个月未曾在公司指定范围的医疗机构进行过体检的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2.4.2入职前3个月已进行过体检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指定范围的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4.3如个人瞒报、谎报、篡改体检证明,公司可随时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向当事人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2.5背景调查
2.5.1通过面试的人员需填写《背景调查信息表》,授权公司对个人进行相关的背景核查事宜,被调查人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供相关信息及文件,以保证此调查顺利进行。背景调查结果会以报告形式发送综合管理部及直线上级进行评估。
2.5.2如在背景调查过程中,发现与被调查人提供的信息不相符,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3.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
3.1公司将根据员工素质、职位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将明确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公司所有员工(除特聘、实习、兼职、临时工另签合同外)均须签订此合同。
3.2为确保维护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在劳动合同中也包括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相关条款,须一并签署遵守。
4.试用期
4.1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视公司对岗位的要求而定,公司有权根据员工表现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
4.2试用期内,员工和公司都可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3试用期满前三日,员工的直接上级及综合管理部将与员工进行沟通,确定员工是否通过试用期。试用期满答辩合格者,并将根据转正情况调整相关待遇。
4.4试用期中,由于技能、工作成绩、健康状况以及其他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在试用期满前按有关法律法规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员工在试用期内希望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
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
1)入职后30日内未按公司规定提供齐全和真实的入职材料或未能通过公司审核;
2)与第三方签有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限制其到公司工作的;
3)在应聘及入职时,存在欺诈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或/和入职材料内容存在虚假的;
4)试用期内转正考核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笔试、口试、面试、提交业务报告并经审核通过、业务过程考察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
5)未完成其部门关于本人月度考核指标;
6)试用期内请假(包括事假、病假等)时间累计超过3天(含本数)以上的;
7)试用期内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存在本手册第六章规定的轻度违纪、重度违纪或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的;
8)不符合录用通知或招聘广告信息中的任何要求和条件的;
9)试用期内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
10)试用期内给公司造成元(含本数)以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11)公司认定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其他情形。
4.5提前享受转正待遇:原则上,员工应按试用期要求按时转正,若新员工表现优异者,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提前享受转正待遇的申请。
试用期员工提前享受转正待遇的由直线上级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依据员工表现,综合管理部依据公司标准进行审批,如有特殊情况或经理级以上员工,需按职能先报总经理审批;
直接上级决定为新员工申请提前享受转正待遇时应先与部门负责人沟通,然后交送综合管理部具体执行,在未获得该员工可以提前转正的确认信息前,不可将该信息提前透露给员工。
新员工提前享受转正待遇的条件如下:
1)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2)提前完成试用期业绩指标或超额完成试用期业绩指标者;
3)给公司带来新技术、新知识,促使公司的产品在专业化程度上有较大提高者;
4)为公司带来巨大附加的经济效益者;
5)受到客户嘉许,或在市场活动中发挥巨大作用者。
5.人事档案
5.1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雇佣开始前,如实地填写公司《人员信息表》、《员工履历表》并提交入职材料。对于提供不正确、虚假资料或隐瞒重大信息者,将视为不诚信的表现,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相应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将不给予员工任何补偿/赔偿。
5.2在《人员信息表》、《员工履历表》中所填情况发生任何变化时,应于该等变化发生后3日内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更新。
5.3员工在雇佣期间所受到的全部晋升、调动、降职、调薪、培训、奖惩、绩效评定等,都将记录保留在员工档案中,直到雇佣关系结束或终止。
5.4档案调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员工应在正式入职后一个月内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
5.5对于因员工个人原因,档案不能转入本公司指定存档机构的,公司不承担其档案存档费用。
5.6离职员工档案需在离职当月调出,离职后公司不承担其档案存档费用。如拒不调出的,由此带来的任何问题,由该员工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公司有权追缴,如由此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公司有权追偿。
6.专有服务和专职工作
除公司特别书面批准外,员工不得为其它任何公司、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从事兼职、劳务或专职服务,即使是免费的。违反本条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做出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将不给予员工任何补偿/赔偿。
7.岗位或部门变化
7.1公司有权根据当期业绩状况,经营需要,对员工岗位或部门进行调整。根据岗位或部门变动情况综合管理部会将变化情况及时告知员工,并填写《员工岗位或部门调动表》,该等员工应在该表格上签字,后存入个人档案。
7.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进行晋升和调动。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岗位的适应性、对公司的忠诚度、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需要等。
7.3如因员工不服从公司岗位或部门变动,拒不按照公司通知到新岗位或部门履职,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将不给予员工任何补偿/赔偿。
8.聘用终止
8.1辞职
正式员工如果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其直线上级及/或综合管理部。但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员工应当履行协议的约定,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1)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有公司借款、发票、协议及公司资产、资料未归还,其处理尚未结束的;
2)员工依法接受*府部门或司法接管的审查,其处理尚未结束的;
3)由于接受公司出资培训等事项,而与公司达成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
8.2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3辞退
员工如有下列情形,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公司决定不予以正式录用的;
2)为达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伪造或提供虚假的相关信息、或向公司隐匿重要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提供虚假的毕业证、身份证、健康诊断书或提供的个人简历与事实不符,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的;
3)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连续两个月未通过其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的;
5)销售人员六个月内无签约合同或0回款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治安处罚或受到劳动教养处理的;
7)存在其他本守则中载明的公司可以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行为的;
8)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的。
8.4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
4)员工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5劳动合同续订
8.5.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员工须于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愿以书面形式告知综合管理部。经公司同意方可续订劳动合同。
8.5.2符合《劳动合同法》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经公司同意,可与公司依法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6违约金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以及经员工申请由公司为其支付费用的其他培训,公司与员工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公司依照本规则第8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或员工违反服务期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违约金=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已履行服务期/合同约定服务期)
前款所规定的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员工培训支付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交通费等。
所有员工均应当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营业信息。公司根据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部分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公司要求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时,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员工违反与公司订立的《竞业禁止协议书》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员工在支付本条所规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之前,公司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延缓发放其未结工资及待遇,同时,在该等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不再服务于公司当月,公司即有权停缴该员工社保并停止一切工资及/或福利待遇。
8.7离职手续
8.7.1无论以任何原因离职,员工都应在离职前将现有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地移交给指定交接人。同时员工应交回所有涉及公司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机构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及磁盘拷贝等,不得对其备份留存。
8.7.2交接的内容还包括归还从公司领用的各种物品,如:公司车辆、电脑设备、固定办公用品、钥匙、门禁卡等。
8.7.3在进行以上交接工作时,请离职人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填写/签署《离职申请》以及《工作交接单》,其中财务核算借款、欠款以及报销金额、对外签署业务协议正本未返回、对外开具发票未回款的,在所有账务核清及接交人确认后后方可签字。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公司有权暂缓发放未结工资并暂缓开具离职证明,直到离职交接手续完成。
8.7.4离职人员所领用的公司财物若有遗失,公司将视具体情况要求赔偿。
8.7.5离职人员的薪金将与当月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金一并发放,不能提前支取。
8.7.6无论员工基于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当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月将档案调离公司,否则由此导致不利后果或产生相关费用,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8离职管理
无论系员工主动离职还是系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员工离职时,该等员工部门负责人均需首先与(拟)离职员工沟通并达成部门处理意见,部门负责人应将其部门处理意见向综合管理部进行告知,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即为促使公司离职问题得到合理管理,减少争议,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应形成互相配合的有效管理流程,配合综合管理部处理其负责部门内部员工相关问题。
第三章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
公司将采用固定工时制,即每周5天(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不包括午休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8:00;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
2.考勤管理
2.1公司统一采用钉钉打卡统计考勤,请假、外出、出差等均需通过钉钉审批通过后生效。并且每个员工应该使用唯一手机号(即员工入职时登记的手机号)关联的钉钉账号完成考勤、请假、外出、出差等审批工作,擅自使用其他或多个钉钉账号的,公司对于该账号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考勤及各项请假、外出、出差等审批)均有权不予认可,如:使用其他钉钉账号打卡的,视为未考勤。如任何员工需要变更手机号或钉钉账号的,应在变更前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备案,提前未通知的,由擅自变更的员工承担相应责任。
2.2员工考勤时需要在钉钉账号上打开定位,显示其位置已到其应到的工作岗位方视为有效考勤,否则视为未考勤。员工上班打卡后未请假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或午休超过规定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一小时视为离岗,按旷工处理。
2.3当月考勤结果以钉钉汇总情况为准,如需补卡,需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批流程,逾期视为无效。
2.4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综合管理部亦将对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若发现徇私舞弊或执法不严者,综合管理部将扣减执行人当月薪金,扣减薪金的金额等于所有违纪者扣减薪金金额的总和。当月不足扣减的余额从次月以后的薪金中逐月扣除。
2.5员工若在考勤方面有不诚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虚假的定位考勤、代替他人考勤及/或使用其他手段不真实考勤的行为等),一经发现,从当月薪金中双倍扣除迟到早退时间段或未出勤时间的工资,并有权解聘,此种情况下,公司解聘将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2.6地方销售人员或出差期间人员打卡必须显示在驻地城市或出差城市所在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如未经审批通过,擅自离开驻地城市或出差城市的,无论是否考勤,均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与缺卡
3.1迟到、早退与缺卡的经济处罚
1)上午9:00以后到达公司或者其应到工作岗位者均视为迟到;迟到小于等于60分钟(含本数)的,扣除薪金10元/次;无故迟到60分钟以上(不含本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下午18:00以前离开公司或其应在工作岗位者均视为早退;早退小于等于60分钟(含本数)的,扣除薪金10元/次;早退60分钟以上(不含本数)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3)上、下班未打卡分别视为上班缺卡、下班缺卡,扣除薪金10元/次。
3.2迟到、早退与缺卡的纪律处罚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2次(含本数),综合管理部在进行相应扣除薪金后会以邮件或钉钉文件的形式予以警告,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超过5次(含本数),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综合管理部在进行相应扣除薪金后会以邮件或钉钉文件的形式予以严重警告,并全公司通报批评。综合管理部有权予以降薪、降职或解聘处理。此种情况下解聘,公司有权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
2)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5次(含本数),综合管理部在进行相应扣除薪金后会以邮件或钉钉文件的形式予以警告,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超过10次(含本数),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综合管理部在进行相应扣除薪金后会以邮件或钉钉文件的形式予以严重警告,并全公司通报批评。综合管理部有权予以降薪、降职或解聘处理。此种情况下解聘,公司有权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
4.旷工与离岗
4.1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满后未续假而自行不到岗者、请假程序不合规者均视为旷工。
4.2旷工一次将扣除当天工资及福利不予发放,并且,一个月内旷工2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直接解聘并不支付经济补偿;连续十二个月内旷工达5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除扣发工资外,公司有权直接解聘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
4.3工作时间应在工作岗位,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岗,未经审批允许,脱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视为擅自离岗,每次可扣除工资10元;如擅自离岗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或一个工作日擅自离岗超过2次者,视为旷工一天。早退60分钟以上(不含本数)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4工作期间(包括出差期间及外埠员工)应保持电话畅通可联系,无正当理由如持续2个小时公司不能有效与员工取得联系,视为擅自离岗,每次可扣除工资10元;如该等情况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聘该等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
5.加班
5.1公司提倡高效的工作机制,不鼓吹并提倡加班文化,员工应该尽量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的完成岗位工作。
5.2凡加班均需提前申请并获得直接上级及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未提前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意的不得自行加班,不得主张加班费。
5.3员工不得仅凭考勤记录显示上下班打卡时间或其他非经审批的工作记录向公司主张加班费,该等考勤记录仅能反映打卡时间,不能反映加班事实,未经审批的,不视为加班。
5.4公司安排加班的,应服从公司通知。
第四章休假
1.法定节假日
公司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安排。
2.年假
2.1公司实行员工带薪年假福利制度。员工每年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年假,年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2享受带薪年假的条件
公司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工作第一年不享受带薪年假。
2.3带薪年假的计算依据
带薪年假应当在同一公历年度内累计计算,即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累计计算。员工可以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依据员工工龄确定。
2.4员工工龄的计算依据
员工工龄依据以社保记录为准或者应征入伍之日起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员工的工龄计算,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有义务向所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提供可以证明本人工龄的材料(以社保可查询记录为准)。无法证明的工作年限,不作为工龄累计计算,也不作为带薪年假的计算依据。
2.5带薪年假的天数
员工在同一个公历年度内可以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依据下列规定计算:
1)工龄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带薪年假为五天;
2)工龄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带薪年假为十天;
3)工龄已满二十年的,带薪年假为十五天。
公司的员工,在年中某月工龄满十年或二十年的,该年度可享受的年假天数按照分段计算的原则折算。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依据员工工龄可以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乘以当年未满足十年或二十年工龄的日历月数占全年月数的比例与依据员工工龄可以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乘以当年满足十年或二十年工龄的日历月数占全年月数的比例之和。
2.6新员工的带薪年假
公司新招聘的具有一年以上工龄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带薪年假的天数依据该员工入职后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日历月数折算确定。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依据新员工工龄可以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乘以当年在本单位工作日历月数占全年月数的比例。
2.7带薪年假的安排
2.7.1公司应当依据本单位工作、生产以及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带薪年假。
2.7.2带薪年假可以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2.7.3带薪年假休息申请最少以一个工作日来计算,如果员工按小时申请,则不到一个工作日以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到两个工作日以两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2.8未休带薪年假问题的处理
带薪年假只限当年使用,过期自动放弃。
公司因工作需要未能在当年内安排员工休假的,经直接上级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后可以延期,原则上最长可延期半年,之后作废。
2.9擅自休年假按旷工处理
员工未经申请程序而擅自休年假的,或者虽然申请休年假但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10年假的冲抵
1)带薪年假可以冲抵当年的病假、事假。
2)员工在当年带薪年假未休满前请病、事假的,先冲抵带薪年假;在当年带薪年假休满后请病、事假的,按病、事假处理。
2.11带薪年假的申请和审批
1)员工休带薪年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员工个人意愿统筹安排。
2)员工应当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
3)员工超过请假周期后仍需继续休假的,应当重新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实际休假天数以其提出的休假申请、并经审批确认的休假天数为准。
2.12带薪年假休假前的工作交接
员工正式休假前应当做好工作交接和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13内部调动的年假天数结转
员工在XX集团系统内部调动的,其未休的带薪年假在同一公历年度内可以结转至新调入的单位,并在内部调动表中记录结转天数。
2.1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年假的处理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能安排员工休满年假的,应当依据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由公司安排员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休完本年度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
前款规定的折算办法为依据工龄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乘以已工作月份占全年月份的比例,再减去已休年假天数。
2.1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且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且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且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当年由于本人工作失误为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到元人民币以上者。
3.病假
3.1员工因伤病不能上班者,应提前通知直属上级及一级部门负责人,同时使用钉钉审批进行请假。
3.2员工病假恢复健康后,上班2天内须向公司提交医生诊断书及病假单,该等诊断书及病假单需医院医院出具,且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进一步提供相关的就诊记录、检查单和病情证明单等原件进行备查,公医院证明员工病假的真实性。不能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证明病假真实性的,视为旷工,系严重违纪行为,按本守则有关规定处理。
3.3员工病假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3.4病假期间薪酬:
3.4.1扣薪额=当月病假天数*日工资*50%(日工资=基本工资/每月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
3.4.2员工连续休病假超过1个月,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工资;
3.4.3员工长期病休的,公医院证明员工病假的真实性;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可给予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4.工伤假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再发给工资,而发给工伤津贴。
5.婚假
5.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2员工应当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
5.3申请婚假时需提供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的结婚证书(以结婚证书时间为准)。婚假须在结婚证书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连续使用。在入职前领取结婚证书,不享受此假期。婚假为带薪休假。
5.4在公司入职满一年后领取结婚证书的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领取结婚礼金元。满足条件的双职工只可领取一份结婚礼金。每位员工只可在公司领取一次结婚礼金。
6.产假和陪产假
6.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的正常休息日和公众节假日应计为产假的一部分(下同)。
6.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3生育津贴计算方法: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固定工资标准计发,产假结束后,公司向社保局申领生育津贴。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平均工资核定的生育津贴审批完成后,发放至公司,公司扣除产假期间发放的固定工资部分,剩余部分由企业发给员工。
6.4不符合国家生育*策的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但不享受产假工资待遇和福利。
6.5男员工配偶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时,可享受15天陪产假,陪产假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陪产假为带薪休假。员工应当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休假申请。
6.6原则上产前可以休假15天(日历日)。但经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自行掌握,不过其确定的休假天数不能改变。
6.7所有女员工必须于预产期前30天向直接上级和综合管理部申请休假。
6.8女员工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通知直线上级、一级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并将有关怀孕和预产期的医生证明副本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6.9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根据医生证明做孕检或产前检查,享受带薪假,但需事先申请,并提供医生证明。
6.10本条所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有关产假的其他情况按国家法律或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7.哺乳假
女员工在法定哺乳期内,可享受1小时/工作日的哺乳假,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1小时/工作日,哺乳假不可累计,过时不补。
8.丧假
员工遇有直系亲属成员去世,如: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等可准予3天带薪假期。但必须在丧事办理的前后3天内使用。
9.事假
9.1员工如遇紧急状况需请事假,需严格按请假程序进行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9.2事假为无薪假期,最小单位为0.5天。
9.3原则上每次事假休假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累计事假休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事假休假上限的(包括单次超过及/或累计超过),公司可解聘该等员工,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0.请假程序、审批权限及其他
员工休假需提前使用其指定钉钉账号或其他公司认可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走请假流程,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有效;超过7天(含)以上的休假申请须经公司副总经理纸质批准,超过15天(含)的休假申请须经公司总经理纸质批准有效(除婚假、产假、陪产假)。
一级部门正副职及以上人员的请假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未按请假程序提前申请休假、未获批准自行休假、未按规定补交请假申请、假满后未续假而自行不到岗的,均视为旷工。
如员工提供伪造的请假证明材料,将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据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并有权要求员工返还相应的工资。
除哺乳假外,其他假均扣除相应午餐补助。
第五章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
1.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1.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2.职业道德
2.1关心公司发展,发扬团队精神,与公司及同事共同进步。
2.2忠于职守,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2.3持续学习,不断进取,积极创新,追求卓越。
2.4不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私利、索取回扣、收受贿赂,否则立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5诚实守信,在工作中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3.保密协议
3.1员工入职后均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书》。
3.2员工应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保密材料和信息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酬状况;
2)不能泄漏任何与公司业务及其客户有关的信息,包括在任职期间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客户资料、工作笔记、报告、报价、账单、劳动合同等;
3)不能泄露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会议及相关凭证;
4)不能对外透露任何程序源代码及编译后的执行程序、系统设计文档、数据库结构和数据、薪酬福利报告等;
5)不能告之外界任何在工作中看到或听到的有关公司、客户经营运作、员工薪酬福利及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各类书面、口头信息;如发现此类问题,公司将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6)必须对公司邮件系统、信息系统、网站维护信息、各种系统的操作口令等进行保密,不能将自己的口令密码告知他人使用。
3.3公司规定所有的文件,如传真、信件、备忘录、打印文件等,无论是否属于机密文件都应在丢弃前粉碎。
3.4如有发现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知识产权
4.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的专利、技术、信息资料、设备等做出的任何发明等都属于公司财产,不可利用其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用途。
4.2员工主要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资金、设备、资料以及其他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论文、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公司所有,员工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本条的规定,在员工离职后仍有效。
4.3员工保证其向公司提交的技术、设备、信息以及作品等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益的侵害和妨碍。如因员工提交的技术、设备、信息或作品等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而导致任何争议、诉求或索赔,经公司要求,该员工应自己承担费用负责应诉或处理上述争议、诉求和索赔,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4.4员工在完成所做项目后,应按照公司知识管理的要求,归纳、整理并及时提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如:项目合同、方案、问卷、数据、工作底稿及报告等(含纸质及电子类资料),以便公司及时存档。因违反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索相关赔偿的权利。
5.职业着装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均要求着装得体大方。不得着奇装异服进入办公区域。
6.语言与态度
6.1与人打交道态度要友好和气,说话语音语调要适度。
6.2接待客人和接打电话要用敬语,不得与客户争执。
6.3同事之间出现矛盾和摩擦时要互相谅解,不得恶语相加。
7.公司财产
7.1不得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
7.2爱护所有办公设备和工作资料,尽量减小耗损,延长其使用寿命。
7.3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的损坏或遗失或被盗,使用人需照价赔偿。
8.协作原则
8.1员工需本着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
8.2员工在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如有其他部门需要协作时,不得相互推诿。
9.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第一步:与直线上级进行协商,若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或解决不满意,可向上一级主管申诉。
第二步:综合管理部有权旁听申诉并参与意见,若仍无法解决,综合管理部将上报总经理解决。
第三步:重大事件的解决办法将在总经理办公例会上最终裁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以及处罚
员工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纪,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手册》给予相应的处罚。
1.轻度违纪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二次;
1.2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在公司内喧哗;
1.3工作时间内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事情;
1.4工作中违反公司要求着装、仪表规定累计六次者;
1.5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情节轻微且未达到重度违纪程度的。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缺乏团队精神、缺乏责任心、不积极、拖沓、不严谨、不认真;
1.6出入工作场所时不配合管理人员合法查询;
1.7其他属于轻度违纪的行为。
2.重度违纪
2.1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5次(含)以上的;
2.2一个月内旷工1次(含)以上的;
2.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行为和态度,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未达到人民币元(不包括本数)的,且未对公司名誉和经营运作造成影响的;
2.4营私舞弊,给公司、公司关联方或公司合作伙伴财产造成的损失在人民币元以下(不包括本数),且未对公司名誉和经营运作造成影响的;
2.5拒绝签收或签署公司依法制定的各类*策、规章制度;
2.6在公司内吸烟;
2.7有不文明言行或不道德行为;
2.8搬弄是非、传播流言蜚语、漫骂他人或互相谩骂、在各种场合(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博客、电子邮件等)做有损公司形象的宣传,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2.9未经批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办公场所参观或在公司办公区内拍照或摄像;
2.10发生类似上述各项行为;
2.11教唆或煽动上述各项行为;
2.12一年度内累计两次轻度违纪视为一次重度违纪;
2.13其他属于重度违纪的行为;
2.14若公司处于业务繁忙时期或紧急情况下,发生以上重度违纪视为严重违纪。
3.严重违纪
3.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策行为,被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达5次或以上的;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缺卡达10次或以上的;一个月内旷工达2次及以上的;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次及以上;
3.3未经允许进入公司禁止入内的场所;
3.4严重扰乱公司秩序、风纪,或进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5实施有损公司名誉、利益的活动及言行,对公司造成了损害;
3.6无正当理由,在职务上或组织制度上不按照上司的指示,或擅自越权独断行使职务;
3.7拒绝或不遵守公司的合理指示,没有合理理由地反对工作安排等;包括但不限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地,不遵守公司的调动或出差命令,或擅自离职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行为;
3.8未经公司书面批准或授权,向第三方泄露公司经营、市场、技术等保密事项;
3.9协助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自己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服务相竞争或有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服务的行为;
3.10自己或协助他人以任何形式伪造考勤记录的;
3.11拒不签收公司处罚决定或拒绝、拖延履行劳动合同或相关资料变更手续的行为;
3.12未按公司相关*策及规定使用公司电脑、公司电子通讯系统或其他电子介质的(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系统、语音信箱),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电脑或系统上安装和/或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传输敏感或保密信息,点击未知用户发送的链接,导致公司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导致网络系统感染病*、瘫痪或运行缓慢,或者擅自将公司的电子邮件保存或下载于非公司资产的电子设备上,或者未经公司批准访问游戏网站、垃圾URL、非法网站等公司禁止访问的网站。
3.13未经公司许可兼职于其他公司,或进行自己经营的,或者从其他公司、经济组织、个人处领取某种形式的报酬的;或未经公司许可,利用职务之便在外从事与公司无关的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活动的;
3.14处于病假或医疗期的职工,不配合公司提供个人病历相关资料或伪造病历、休假证明的行为;
3.15拒绝参与公司的业绩考核,或拒绝制定业绩考核目标的;
3.16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中或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寻衅打架、参与打架,对其他员工实施暴力、威胁等不法行为;
3.17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公司,威胁上司或其他职工,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或管理;
3.18滥用其在公司的职务或本人的职权,实施金钱物品的借贷、馈赠或接受他人宴请等不正当行为;
3.19从承包商、供货商、服务供应商或公司的客户处收受礼物(或任何金钱或其他方面的利益);
3.20为了金钱利益或其他任何不当图谋,伪造公司记录或文件(例如提供虚假发票等);
3.21对公司经营*策、生产、销售、经营管理的现状等,歪曲经营的真相并进行宣传、散布;
3.22因故意或过失引发灾害或责任事故;
3.23故意拖延与业务相关的手续及报告,或有欺诈行为;
3.24未经批准将公司设施、设备用于业务之外的目的,经警告后不予改正;
3.25玩忽职守,经警告后不予改正或给公司造成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3.26未经批准,挪用公司财物,导致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27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或人民币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3.28破坏、窃取、侵占、销毁、隐匿公司的设施、财产、产品或文件;
3.29遗失公司印章、单据、支票等;
3.30打听他人、泄露自己的工资、奖金或利用职务之便泄漏他人工资、奖金等;
3.31未经公司书面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集会、宣传、劝诱、分发或张贴告示以及各种印刷品等的活动;
3.32因个人原因导致他人到公司寻衅滋事,扰乱公司秩序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3.33滥用职权或独断专行的行为;
3.34伪造或滥用公司任何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其他人员的签名的;
3.35擅自发送群发邮件或在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