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法律规定
在整个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中,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也是必不可少,甚至还有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的承担等情况需要条理清晰的处理。那么,在财产分割纠纷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些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呢?沈律师今天帮大家捋清楚。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注释:条即为个人财产法律规定)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条规定了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生活的需要,夫妻一方还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比如: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生病需要花钱救治,夫妻一方可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支付合理的医疗救治费用。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以上就是沈律师帮大家梳理的详细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法律知识,希望帮助大家能基本认识夫妻财产知识,避免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不清、争吵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