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一:
股东随意在公司报销大量个人性费用,存在20%分红个税的风险!
风险二:
股东随意报销一些家庭自己的开销,因为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风险。
风险三:
股东随意报销个人性费用,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权益,存在挪用资金等的法律风险。
风险四:
股东随意报销个人性费用,账务混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吸引外来的投资者。
风险五:
股东随意报销个人性费用,会形成股东与公司财产的混同。若是你是一人有限公司,在公司最后有对外负债无法偿还的时候,股东可能就不能用“有限责任”,而需要对公司的负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股东王总有一家一人有限公司,近期出现经济纠纷诉讼到了法院,对方要求王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何规避?
案例:
一人有限公司虽然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你要证明自己的财产和企业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否则还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
1、账目规范,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准则处理;
2、依法纳税,特别是工资和分红给股东的钱必须扣税;
3、股东从公司报销的每一笔钱必须与经营有关并且符合财务制度;
4、每年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对一人公司进行了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