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寒潮影响,我国多地已经出现明显的降温,甚至低于往年同时间段最多温度。而高温提前有高温补贴,低温天气也有补助。这意味着12月低温补贴来啦!每月多少钱?哪些地方有?最新标准公布如下:
低温补贴发放标准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一般是按照月份来发放的,金额在两三百一个月左右,但并不是什么地方都有。下面带来部分地区低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吉林省:
低温津贴标准为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月、2月、12月,共3个月。低温津贴的适用范围为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低温户外作业,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
2.内蒙古:
在零下25摄氏度(含)以下的高寒天气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根据规定,高寒岗位津贴应按月发放,每月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每月元的标准。
3.上海市:
上海通过环卫行业集体协商,建立了一线职工低温天气下露天作业的津贴制度,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给一线环卫职工发放低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4.黑龙江:
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低温津贴的发放的月份是每年的12月份,1月份,2月份,每个月最低发放元。
按照相关规定,低温补贴要以工资,现金津贴的方式发放,不能用棉衣棉被、羽绒服,手套,帽子,围巾、煤炭、木炭、暖手宝等等防寒用品来替代;就像类似高温补贴不能用绿豆汤,冰棒来替代一样,也就是说实打实的要发到个人收入里面去。
而低温补贴发放时间是12月、1月、2月这三个月,因为是冬季最冷的时段。但不同地区规定发放的月份会有差异,具体以实际发放月份为准。
此外,低温补贴并不是全国都有,但东北地区几个主要省份会有,而其它省市则要看是否有下发低温补贴政策。但低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低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低温补贴发放标准的介绍,发放时间是1月、2月、12月,共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