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法院公开宣判“口罩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图片由德城区法院提供
新华社济南2月26日电(记者杨文吴书光)日前,山东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审结。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网络销售诈骗案。被告人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从法院立案到最后宣判,仅用时48小时。
“这体现了中国司法机关对于涉及疫情防护用品犯罪严格依法从快处理、有力维护法律实施和法律权威的坚决态度。”九三学社中央法律专门委员会委员、山东公孚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加华说,司法机关依法从快办理,有助于有力打击涉及疫情相关涉防护用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但也有极少数人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用违法犯罪手段敛财。
为此,2月10日,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犯罪进行明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表示,要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器材、防护用品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犯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依据意见,中国多地快办、快审、依法从重惩处相关案件。2月21日,安徽省长丰县24小时审结一起口罩诈骗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日,广西柳州市审理一起“口罩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自法院立案到宣判仅用不到3小时。
兰山公安分局红埠寺派出所破获售卖假口罩案。新华社发涂玉龙摄
中国多地公安机关则以打击制售假劣口罩犯罪为重点,同时紧盯制售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病毒抑制药品等产品,快速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查获了一大批不符合质量标准、没有任何防护作用的假劣产品,形成了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震慑态势。
2月6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红埠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临沂买到假口罩”。警方成功抓获嫌疑人,并查获假冒口罩8万余只,总涉案价值20余万元。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红埠寺派出所所长续涛说,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制售假劣口罩性质更为恶劣,有可能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在26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表示,截至目前,已侦破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余名,查扣伪劣口罩余万只,还有一批防护物资,涉案价值达1.74亿元。
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首批10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其中就包括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涉及疫情防护用品的犯罪,严重影响整个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在特殊时期内,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为有效防控疫情和稳定社会秩序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真正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