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博峰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博峰通讯员宁蕊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其规范主体为电子商务活动,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代购、微商等近年火热的商业模式都在《电商法》的监管范围内,有不少网民直呼代购、微商们要“凉了”,如今快两个月过去,究竟情况如何?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限额元
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深圳海关所属蛇口海关跨境电商进出口包裹就共计.18万个,货值达3.16亿元人民币。“《电商法》正式施行,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是规则也是保障。”蛇口海关前海湾保税港区监督一科的王帅对记者表示,电商法实施后,海关将继续加强对快件、邮件、旅客携带等渠道的海外代购监管力度。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元。
他解释,在限值以内的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完税价格超过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违规个人